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由泗水县税务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泗水党政门户网站(www.sishui. 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泗水县税务局办公室联系;邮编:273200;电话:0537-4277318;传真:0537-4277337;电子邮箱:ssxshuiwuju_admin@ji.shandong.cn。
一、概述
2018年,泗水县税务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进位赶超为己任,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为重点,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周密部署,明确责任,规范运作,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泗水县税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办公室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科室,成立了由县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落实。
(二)建立机制,完善制度。按照“公开为常规,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制定了《泗水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泗水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泗水县税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试行办法》和《泗水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发布协调试行办法》以及首问负责、AB岗位互补、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制度保障。大力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把政务公开的总体任务分解、细化、量化,明确落实到具体部门、股室和个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权负责,形成了县局、股室、税务分局(所)“三级”防控体系,自上而下做好全系统信息公开工作。
(三)搭建平台,丰富载体。一是利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布机构信息、行业概况、工作动态、税收数据、政策法规、行政审批、政府采购等相关信息,并收集、反馈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相关人员的培训和相应载体建设,确保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三是在办税服务厅设立政务信息公开查阅点、受理点,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可以下载申请表,并公开受理点的地址、电话、电子邮箱。申请人可以通过网站、上门、信函等方式提出申请。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针对小微企业税收减免扩围政策,接到税收优惠政策文件后,积极采取维护更新税务网站、办税服务厅公告栏、微信群、QQ群等进行政策宣传,让纳税人第一时间知晓税收优惠政策,同时,利用纳税人学堂开展税收政策辅导培训,组织税务人员“上门”送政策,深入企业全方位开展“一对一”、“面对面”政策辅导,保障税收优惠政策落地生效。加强社会特殊群体税收政策宣传力度,特别针对社会关注焦点、热点问题,积极开展税收政策宣传辅导,详细讲解税收优惠政策,保障税收优惠政策应享尽享,同时,利用税务办税服务厅宣传栏、微信群等广泛宣传,帮助和促进社会就业,服务发展民生,化解社会各类不稳定因素,全力支持经济社会发展。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及公开情况
一是推进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及时将减免税政策文件,在政府网站集中发布、利用微信群加强政策解读,促进创业创新、保障和改善民生。二是加大个税、社保和非税收入相关政策措施、操作办法、改革进展及成效公开力度。利用办税服务厅政务公开栏、内部网站公告、纳税人学堂等多种形式,开展个税、社保和非税收入政策宣传,推进税制改革落实见效。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2018年县税务局通过外部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6条。
(二)主动公开主要类别。机构信息类信息2条,工作计划类信息2条,统计数据类信息23条,工作动态类信息75条,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类信息12条,其他工作类信息12条,政策法规类和税务稽查类信息分别链接到省局和市局政务信息公开网站。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更好地获取政府信息,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可以在线提交申请表,并在县局机关设立了依申请公开受理点。目前,县税务局已经建立了较为规范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截至2018年12月,县税务局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七、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中国泗水党政门户网站公开人大建议23件,政协提案70件。
八、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县税务局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事项。
九、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县税务局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失误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根据上级保密工作有关要求,结合实际,修订完善《保密工作管理办法》、《保密工作制度》等,做到以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在日常工作中,按规定范围和程序传阅涉密文件。凡上报的文件、网站发布的信息等均由分管副局长审核签字后办公室上报。对内部材料形成过程产生的废件、重复件,以及需销毁的,统一进行销毁;严禁档案管理人员利用职权私自摘抄、复制、传播涉密档案内容,坚决防止泄密。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县税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开展各项工作,但尚存在以下不足:公开内容和程序,尤其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需要进一步规范完善;公开和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需要进一步科学界定;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查阅方式有待优化。
改进措施:2019年,我局将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措施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效。
一是紧密结合税务工作实际,认真筛选公布公开事项。根据《泗水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要求,进一步完善规范公开内容和程序,尤其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科学界定公开和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对于最新税收政策法规,遵循“便民高效”的理念,争取在第一时间主动公开,为广大纳税人和缴费人提供更加快捷、优质、高效的信息公开服务。
二是主动搭建社会监督平台,拓宽社会监督渠道。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信箱、电子邮箱等方式,面向纳税人、面向大众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探索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的社会监督网络,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工作。按照该公开的全部公开,不能公开的绝对保密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网络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确保保密工作既符合国家和县政府的政策要求,又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努力提高保密工作管理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2018年度泗水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泗水县税务局
2019年2月18日
附件: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泗水县税务局 填报时间:2019年2月18日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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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26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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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07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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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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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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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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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传真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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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网络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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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信函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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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形式 | 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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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延期办结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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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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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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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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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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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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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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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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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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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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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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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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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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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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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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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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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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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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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 条 | 0 |
(一)纸质文件数 | 条 | |
(二)电子文件数 | 条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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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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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4 |
注:各子栏目数总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