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水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6 16:37:45

本报告由县医疗保障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泗水”政府门户网站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县医疗保障局联系(地址:泗水县中兴路10号,联系电话:0537-6505595)。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泗水县医疗保障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力度,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发展。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23年泗水县医疗保障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发布与广大市民息息相关的医疗保障政策并提供解读。让广大群众切实知晓政策、了解政策,达到确实惠及民生的效果。2023年公开政府信息总计80余条。微信公众号总计500余条,涵盖法定主动公开信息、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等领域。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共收到1次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与去年相比数量有所增加。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泗水县医疗保障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泗水县医疗保障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医保局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和负责科室及局机关和系统各单位政务公开任务,做到谁制定、谁公开、谁解读、谁负责,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到位。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有力促进了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和程序化。同时明确规定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原则、审查机构职责、审查程序、责任追究。2023年全年未发生过信息泄密事故。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泗水县医疗保障局不断加强平台建设,落实专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加强对泗水县医疗保障局网站的建设和微信公众号的运营,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定期安排网站平台的维护、更新,配合做好上级安全评估和审查,日常维护公开栏目,对调整合并的栏目做好信息迁移工作。

(五)监督保障工作

一是建立预先审查制度。把政府信息能否公开、怎样公开、公开范围、公开时限等,作为审查内容,通过预先审查,严格控制不公开事项的范围。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人,防止出现因公开不当导致失泄密问题。三是建立主动公开制度。对应当让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2023年,已落实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且多次参加政务公开培训,年度内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不足,政策解读形式单一,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内容与社会各界的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

二是专职从事该项工作人员力量不足,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少。 部分单位对政务公开缺乏足够的认识,公开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不能切实满足群众对政务公开的需求。

改进措施:下一步,县医保局将围绕2023年度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完善,一是将统筹做好医保政策宣传,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工作,丰富政策解读方式和内容,合理引导待遇预期,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强化主动公开意识。二是加强“互联网+政务”工作,进一步完善医保信息化建设,引导群众网上业务办理,让群众少跑腿,让信息多跑路,更好的为民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3年,泗水县医疗保障局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规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建立政策文件解读制度,对民生保障设群众关注、设反响多的政策及时发布和解读,做到政策发布和政策解读同步进行。同时坚持在创新中求发展。通过互联网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充分保障群众参与权和知情权。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泗水县医疗保障局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泗水县医疗保障打造立体式线上民生宣传新格局。泗水县医疗保障局通过微信公众号平台开设【案例讲医保】专栏,用通俗易懂的家乡话,解读常见的医保案例,为参保群众提供具体可用的解决方案。

(五)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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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解读】泗水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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