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县政府有关做好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包括统计指标表中依申请公开各项目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统计数字应与当地法院和法制部门统计数字保持一致)、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十二方面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7年,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工作作风,坚持便民利民,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的重要举措。
一是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的编制工作。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中心根据实际制《泗水县政务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二是进行了广泛宣传。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倡导下,通过悬挂横幅、在中心办证大厅电子显示屏播出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标语,提高了公众对《条例》的认识。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成立了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蓝涛主任担任组长,乔卫兵担任副组长,办公室具体负责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保密审查、评议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7年,在县委信息简报、中国泗水网、泗水大众、泗水电视台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70条,编写政务服务简报5期。其中,政府网站信息40条,其他方式公开30条。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实施。县政府召开全县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动员会议,出台了《泗水县“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实施方案》。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基本建设项目、商事登记、交通、社保服务、公安服务、税务服务区等12类综合受理办理功能区,在各功能区分设若干综合受理窗口。依托政务服务实体大厅和网上平台,整合政务资源,打破行政部门界限,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打造“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办理,统一窗口出件”的政务服务模式,优化业务流程,提高服务效能,使群众进一家门能办百家事,今年中心业务量增长10%左右,特别是个体工商注册较去年相比提升26%,极大了激发了民间投资,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业。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高标准建设完成电子监控系统。中心着眼电子政务发展趋势,官方微信使用,将大大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能,提升群众满意度。
六、申请办理情况
2017年,县政务服务中心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县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公开没有收费及减免情况。
八、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县政务服务中心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申诉情况。
九、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建立了泗水县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保密教育和培训,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严格的审查保密。
十、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完善“山东政务网(泗水县)网上政务大厅”,开通网上申报通道,以政务服务云平台为支撑,精简材料、优化流程、创新服务,把行政许可事项全部放在网上办理,让“群众多跑腿“变为“信息多跑路”,真正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广泛宣传审批事项“一网办理”,完善实体自助服务。深入打造“网上平台+微信平台+手机平台”信息化服务模式。设立了国地税、工商等自助申报查询、证照自助打印取件等服务,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深度融合,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多样便捷的办事渠道,在政务大厅安装了音频视频监控系统和免费wifi,通过政务服务网、微信泗水政务服务中心公众号、公安APP、国税APP等网络客户端不进大厅即可办理业务,目前网上申报数量达到8000余件,极大的方便了群众。
十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措施
(一)存在问题: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信息公开内容不全面、公开形式不够多样化、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一是深化信息公开内容。重点推进与人民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事项的公开。二是充分利用政府信息网、中心电子显示屏等渠道,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便民性。三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需要说明事项。
2018年2月5日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县政务办)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70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0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0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0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8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6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0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6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0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5.其他形式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 条 | 0 |
  (一)纸质文件数 | 条 | 0 |
  (二)电子文件数 | 条 | 0 |
八、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九、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0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3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十、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4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680 |
注:各子栏目数总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