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按照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 》要求,编制完成了《泗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机构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共十二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至止。
一、概述
2017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泗水县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政务服务,最大限度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透明度。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县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明确了工作分工及职责,办公室为具体负责科室,各科室负责落实具体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近年的不断推进,进一步加强了我局领导班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水平,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力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有效的贯彻落实。按照《条例》的要求及泗水县政府有关文件,结合我局实际,建立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工作机制。制定了涉及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和依申请公开等多项制度,并在行政服务大厅设立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同时,建立信息主动公开等具体工作流程,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在公开内容、形式、时间上严格按照条例要求,把群众关心和需要了解的问题都通过政务公开栏、政府信息网站等媒介进行公示公开,回应社会关切,及时给予答复。公开与食品药品监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本机关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工作制度与规则,公开食品药品监管年度工作重点、阶段性的工作情况、专项检查、专项整治活动动态和日常监管动态,公开行政审批、行政处罚办理情况等。将本局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事项运行动态和处理结果都在网上平台和公开栏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投诉。一年来,受理群众咨询及监督举报共计295起,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答复群众关注的问题,受到了群众的好评。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研究制定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安排部署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协调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涉及我局业务范围,对涉及公开的信息范围和内容认真梳理准备,区分主动公开信息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积极做好相关信息公开工作。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内容,确定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公开要求等,完善信息公开渠道,把相关信息公开到县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市县局门户网站。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完善公开的内容、方式、程序,拓宽公开形势,提高发布时效,做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更新维护工作,不断改善公开效果。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局政府信息在公开内容、形式、时间上按照条例,把群众关心和需要了解的问题都通过政务公开栏、政府信息网站等媒介进行公示公开。一是公开本单位基本情况。包括机构名称、机构设置、工作职能、办公地点、联系电话(含投诉电话)、领导名录及分工。二是公开与食品药品监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本机关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工作制度与规则;三是公开食品药品监管年度工作重点、阶段性的工作情况、专项检查、专项整治活动动态和日常监管动态;四是公开行政审批、行政处罚办理情况等。实行窗口阳光作业,对食品药品筹建、审批等事项,全部进驻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做到“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2017年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1429个,食品生产许可证新发27个,执业药师许可27人。目前完成食品国家、省、市级食品抽检198批次,县级食品抽检1713批次,完成药品快检240批次,药品抽检129批次,发现不合格食品49批次、药品3批次,均依法处理。8月份,就完成了“开展十次专项行动,免费为民快检食品1000批次”的民生实事。2017年共完成食品快检3044个批次,达到了千人4.7批次(含农、林、水抽检批次),超额完成千人3批次的目标。完成了128家大中型商超、乳品店电子可追溯系统的安装使用,在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推广了“一本通”。全年检查商场超市、农村食品店、农贸市场等经营主体3600余家。先后开展了食品添加剂、特殊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十多个专项整治,查处案件277起,罚没收入160余万元。6月1日“三小”管理条例出台后,我局顺利打出第一批“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登记证。目前已接受“三小”登记申请1500余家,发放“三小”登记证951个。细化分工,网格管理。划分了4个战区,13个网格,全员参与创文创卫活动,督促整改2400余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 6000余份。重点解决了持证率低、“三防”措施不到位、后厨油烟不达标等问题,全县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卫生水平提高显著。截至目前,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有力地宣传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扩大了影响,展示了药监系统的良好形象,营造了和谐的依法监管环境,为保障我县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同时也采用政府公报、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我局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政策法规、机构职能等信息外,网上留存的期限为两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我局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我局设立的公共查阅室查阅这类信息。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公开要求。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局没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局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我局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在网上公开了监督办法,设有电子信箱、12331投诉举报热线等互动方式,对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起到了监督和促进作用。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我局所属事业单位有泗水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同局机关一致。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我局通过积极努力、认真细致、扎实负责地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主动公开信息总体数量还较少,依申请受理数量为零,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信息报送时效。今后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规定要求,进一步深化充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继续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泗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
地址:泗水县疾控大楼406室
邮编:273200
电话(传真):0537-4232566
电子邮箱:sssyjj@126.com
附件2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县食药监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205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1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05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99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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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1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1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4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1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1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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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5.其他形式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1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1 |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 条 | 501 |
  (一)纸质文件数 | 条 | 501 |
  (二)电子文件数 | 条 | 0 |
八、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九、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十、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10 |
注:各子栏目数总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