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由泗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泗水县人民政府”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ishui.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泗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泗水县中兴路20号,联系电话:0537-4221031)。
一、总体情况
泗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通过召开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专题学习等形式,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服务意识,抓好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举行政府公开日活动,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健全工作制度,认真梳理行政权力和工作职能,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泗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泗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及其他新媒体账号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89条。其中工作动态217条,履职依据(法规规章)3条,机构职能1条,领导信息1条,公示公告63条,部门文件3条,政策解读4条,财政预决算1条,食品药品监管65条,产品质量11条,政府工作报告落实情况4条,优化营商环境政策集成75条,行政执法公示专栏26条,建议提案办理情况12条,政府公开日1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泗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3件,申请涉及案件处罚情况,予以公开3件。与2021年相比申请数量减少3件。3件政府信息公开均无收费情况。2022年,泗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完善《泗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和《泗水县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指定办公室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确保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泗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平台主要依托泗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泗水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进行全文电子化公开,在泗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宣传栏进行纸质化公开两种公开类型。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我局将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准备工作和措施落实到位。对政务公开困难大、问题多的地方,要深入剖析,找准问题,切实解决,促使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开展。及时公开,使群众了解主要内容,接受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517 | ||
行政强制 | 89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3 | 0 | 0 | 0 | 0 | 0 | 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在政务公开方面取得了一些进展,但与社会公众的需求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未建立政务公开信息反馈制度。二是平时公开不够及时,应付检查现象偶有发生。三是公开资料管理不够规范,未装订成册、立卷归档,从而失去了应有的监督制约功能。
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建立健全信息反馈制度。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政务公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使其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消除认识上的误区和片面性。加强培训,广泛宣传,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
六、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2年,泗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收取信息处理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2年,泗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县政府要求,全面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主动做好“食品药品监管”等政府信息的及时全面公开;强化业务培训,持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县政府关于办理依申请工作的业务流程,做到依法依规答复。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度我局受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为:县市场监管局局共收到人大议案1件,政协提案7件,分别为第010号《关于规范殡葬费收费建议》议案,第1001152号《关于加强金泉广场步行街周边环境治理的建议》提案、第1001151号《关于推进美丽乡村集市建设的建议》提案、第1001149号《关于增加城区农贸市场方便市民购物的建议》提案、第1001148号《关于加强外卖食品监管的建议》提案、第100114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提案、第1001128号《关于加强外卖骑手管理的建议》提案、第1001127号《关于加大“三小车辆”整治力度的提案》提案、第1001035号《关于泗水农产品产业链品牌集中运营管理的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均已向议案提案发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了答复,并在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泗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线上优势,积极宣传政府公开信息,做到及时,便捷,快速。通过政府开放日活动,线下积极宣传政府公开信息。做到线下和线上共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1、Word版:泗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2、PDF版:泗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