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由泗水县旅游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县旅游局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主动公开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7年,泗水县旅游局认真贯彻《条例》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精神,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牢牢把握“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断拓宽政务公开领域,加大政务公开要点力度,进一步创新公开载体、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积极履行公开职责,提升工作服务水平,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县旅游局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泗水县旅游局始终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县旅游局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年内多次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一名主任科员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并对外公布分工情况;2017年,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关于印发2017年泗水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泗政办发〔2017〕13号)、《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泗办发〔2017〕23号)等文件,统筹推进全局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对如何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出明确要求,细化公开内容,对任务目标做到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完善保障体系,加强日常监督,促进工作有序推进。
三、县旅游局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一)发布解读工作。县旅游局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出台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泗办发〔2017〕23号)精神要求,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旅游政策性及相关重要信息,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深入解读政策措施的出台背景、基本取向、主要内容,及时有效回应公众关切,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和理解,让政策切实惠及百姓。
(二)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工作。
1、旅游投诉办理情况:县旅游局全年共接到旅游电话投诉3起,网络投诉3起,回复率100%,处结率、满意率100%。
2、市旅游委委托济宁学院作为第三方机构开展了2017年度泗水游客满意度调查。调查内容的分项评价和抽样点的服务质量状况,重点突出好与差的方面,着重找出各地旅游服务质量的短板,以便进一步改进和提高。自游客满意度调查活动开展以来,县旅游局高度重视满意度测评工作,认真对照、查找原因,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有针对性的督促景区整改,细化分解到相关部门逐一整改落实,旅游市场环境明显优化,旅游服务质量获得有效提升。满意度指标不断优化上升。
3、部署黄金周旅游质监工作。要求县旅游局及各旅游企事业单位旅游投诉电话在节日期间坚持24小时人工值守,并通过媒体、网络向社会公布全市旅游管理部门及主要景区的旅游投诉电话。节日期间完善和加强假日值班责任制,做好旅游投诉的受处理及咨询解答工作,不定期、不定时的对各旅游企事业单位假日值班及受处理投诉情况进行抽查,确保旅游投诉渠道畅通,加强值守、协调,依法、妥善处置腹泻、游客滞留等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案件。
4、发布旅游警示,引导游客理性消费。正确引导旅游经营者和旅游消费者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对违规违法经营和社会恶劣现象进行公开曝光;及时报道旅游市场专项整治结果,形成对不正之风的压力和提高服务质量的动力。
(三)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我局严格按照省市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工作部署安排,形成了“七单一图一改”模式的权力清单体系。将梳理出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公共服务清单、业务手册服务指南等各项权力及相关事项,建立泗水县简政放权“七张清单”公示平台,将权力各要素面向社会公开,使各项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接受社会监督。
1、编制公开行政权力清单。在梳理和清理规范部门行政职权的基础上,按照行政许可等类别,对确定的行政职权汇总编制本部门行政权力清单,经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和政务公开职能部门审核并报同级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开。
2、依法行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3、“双随机、一公开”。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编制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主体、依据、对象、内容、比例、方式、频次等需事前公开的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布“双随机”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结合2017年国家、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利用各媒体平台、运用全媒体手段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县旅游局根据自己的业务实际情况开通政务微信,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事项,及时发布正面信息,解疑释惑,正确引导舆论,同时起到政府宣传,推介泗水,提高泗水知名度的作用。
五、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泗水县旅游局认真贯彻落实《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告知书及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及时办理、回复群众提交的依申请公开件,予公开的要按照申请人要求以适当形式公开,对于不予公开事项,要采取书面告知,耐心解释,提供其他申请渠道等形式妥善予以答复。
六、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县旅游局未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费用。
七、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7年,我局严格实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制度。
八、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国家、省、市、县各级要求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意识有待增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流动性较大,部分工作人员对主动满足社会公众政府信息需求的意愿不足。二是政务信息公开与社会关切结合得不够好。对上级没有明确要求但群众关心的热点信息公开较少。
九、下步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以及国务院、省、市、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解读回应,在立足政府网站、政务微信等平台的基础上,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充分运用新闻媒体资源,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确保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争取“走在全县前列”。
2018年2月5日
附件: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泗水县旅游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808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1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807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8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80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41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8 |
二、回应解读情况(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 0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1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3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0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5.其他形式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 条 | 0 |
  (一)纸质文件数 | 条 | 0 |
  (二)电子文件数 | 条 | 0 |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 个 | 0 |
  (一)市政府及其部门门户网站 | 个 |
|
(二)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 | 个 | 0 |
(三)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 | 个 | 0 |
九、县市区政府公报发行量 |
| 0 |
(一)公报发行期数 | 期 | 0 |
(二)公报发行总份数 | 份 | 0 |
十、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 个 | 0 |
(一)市政府及其部门 | 个 | 0 |
(二)县(市、区)政府及其部门 | 个 | 0 |
(三)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个 | 0 |
十一、查阅点接待人数 | 次 | 0 |
(一)市政府及其部门 | 次 | 0 |
(二)县(市、区)政府及其部门 | 次 | 0 |
(三)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次 | 0 |
十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十三、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3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十四、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6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5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