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水县文化局2008年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09-03-05 10:06:52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我局坚持把文化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人民群众了解文化信息的重要举措,把扩大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内容作为抓好文化信息公开工作的着力点,狠抓落实,文化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创新公开形式。安排专人负责网站信息内容的发布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重点内容,提高文化工作透明度,为文化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把认真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完善公开办事制度、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措施,要求各科(室)明确工作要求、目标和任务,扎扎实实抓好落实。在年初工作安排时,局领导班子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与其他各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进一步健全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

2、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保密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档案保密、保管备查制度、督查考核奖罚机制等,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行起到了积极的保障作用。

三、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1、将局直属和内设机构工作职责在政府公开栏公布,及时主动公开各项文化工作开展情况。

2、将工作人员去向告知栏在各科室门口张贴,以便及时了解工作人员去向。

3、将局党风廉政公开承诺、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公开承诺在政务公开栏公布。

4、对县长信箱、县长公开电话、市长热线、E线民生受理、办结、回复的内容及时公开公布。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办理情况

2008年无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08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层层把关的保密审查机制。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保密法》等文件,按照“谁起草、谁审核”、“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规定所有公开的信息都要进行严格的逐级审批,先由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审核,再报局办公室审核,然后报分管领导审核,最后报主要领导审签。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工作,从未出现泄密事件的发生。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通过投诉电话、电子邮箱、发放征求意见函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并积极接受县政府的检查督导。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200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新的成效,但对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1、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2、信息公开的形式和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展延伸。

八、下一步工作

1、提高认识,加强学习。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提高局机关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

2、及时发布文化活动,更新部门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并向公众公布,让市民及时了解单位工作动态。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08年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