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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自2007年8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的颁布对于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切实维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具有重要意义。县政府法制办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努力提高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水平,多措并举开展学习活动。
一是组织参加学习培训。县政府法制办组织全县部分行政执法部门法制科长、部分乡镇(街道)司法所长赴烟台参加了国务院法制办举办的《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一期培训班,听取了专家讲授的关于《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行政诉讼法》及《物权法》等方面的法律知识。
二是进行集体学习。县政府法制办充分认识到学习《条例》的重要性,我县的行政复议工作虽然有了很大进步,但与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和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需要全体人员加强学习,将《行政复议法》及《条例》学深学透。在学习会上,全体人员对《条例》的每一条款都进行了认真研读,确保行政复议人员在《条例》实施前能够熟练掌握,有力指导实践。
三是个人分析研究。政府法制机构每一位工作人员都是保障行政复议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力量,只有学会学懂学透,才能开创行政复议工作新局面。为配合《条例》实施,法制办掀起了学习《条例》的热潮,对条例认真分析研究,进行交流探讨,重点学习了《条例》在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改进审理方式、行政复议决定等方面的新规定,为更好开展我县的复议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四是巩固学习效果。认真组织专题“考讲”活动,将《条例》的内容给大家进行讲解,总结在学习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结合工作实际,谈了各自今后如果贯彻好《条例》的工作打算。通过考讲,将查找出的薄弱点确定为下步学习培训的重点,极大地激发大家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提高了全办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业务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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