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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务 之 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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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
泗水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主 任:
王明虎
副主任
:祝启明
副主任:
班 杰
副主任:
索清华
单位地址:泗水县城人民路1号
联系电话:0537-4221408
行政职能
1、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工作,并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2、负责审查以县政府名义制定或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承办上级有关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协调解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之间的矛盾及争议。
3、负责对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汇编工作,及时提出废止或修改意见,监督检查法律、法规、规章和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执行情况。
4、负责对县政府所属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和规范管理,对行政执法活动进行指导和协调,纠正或提请县政府纠正行政执法中的错误和其他不合法行为。
5、办理县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受县政府委托参加行政诉讼,并对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政府各部门的复议应诉工作进行指导。
6、负责以县政府名义作出的行政处罚的实施工作。
7、负责政府系统依法行政活动的日常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办理错案责任追究事项。
8、负责对全县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的培训,办理有关执法证件。
9、收集、整理、编发政府法制工作信息,开展调查研究,综合有关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10、受济宁仲裁委员会的委托,具体办理仲裁案件受理、仲裁文书送达、档案管理等程序性事务;办理济宁仲裁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11、办理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泗水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内设二个职能科,代管一个办事处。
①综合科
协助领导组织协调法制办日常政务工作,负责会务、文秘、档案管理工作,承办政府法制宣传培训工作;负责编制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年度制定计划,并组织督促、指导部门实施;审查、修改部门报送县政府审议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起草重要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协调部门之间在制定规范性文件过程中的矛盾和争议;承办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工作;组织研究并汇总上报国家、省、市发送县政府征求意见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的修改意见和建议;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上报备案和清理工作;收集、整理、编发政府法制工作信息,开展调查研究,综合有关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②监督协调科
负责对全县行政执法情况进行监督的日常工作;协调部门之间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产生的矛盾和争议;承办各部门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备案工作,审查其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及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是否相抵触,根据不同情况提出处理意见;代县政府审查须经县政府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负责全县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办理行政执法证件、行政复议应诉人员业务资格证书、行政处罚听证主持人资格证书等证件;代县政府对全县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进行界定和确认;负责政府系统依法行政活动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日常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办理错案责任追究事项;具体承办县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和县政府委托的行政诉讼案件;具体承办县级行政赔偿的有关协调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的统计上报工作;研究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非诉执行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拟定有关配套文件草案和答复意见;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③仲裁办事处
仲裁办事处为济宁仲裁委员会在泗水设立的办事机构,具体办理仲裁案件受理、仲裁文书送达、档案管理等程序性事务;办理济宁仲裁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协助编印《泗水政报》。
五、负责向市政府报送综合性材料,及时反映县政府工作情况。
六、搞好文字材料的交流、收集和汇总工作。
七、办理领导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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