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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务 之 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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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
泗水县国税局
局 长:
马建军
副局长:
乔桂元
副局长:
吕辉华
副局长:
王 朝
单位地址:泗城文化路20号
联系电话:0537-4221243
行政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系统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编制、分配和下达本系统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确保完成税收任务;
(四)充分运用税收杠杆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和监督,促进经济发展;
(五)负责本地区中央税、中央地方共享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
(六)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责监督检查本系统的税收执法情况;
(七)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复议、诉讼和赔偿工作;
(八)负责本地区进出口税收和涉外税收的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的税收会计、统计工作;负责本系统经费、财务、审计、基本建设、政府采购和资产管理工作;
(九)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管理下一级国税分局领导班子;
(十)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基层建设及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本系统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鉴定、评选、推广及奖励工作;
(十三)负责本系统税收信息化、现代化工作的规划和实施,建设和管理信息系统;
(十四)贯彻执行税收政策,分析税收信息,掌握税收动态,组织税法宣传工作;
(十五)负责本地区税务代理工作的指导、监督、管理工作;
(十六)承办济宁市国家税务局和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制定本局年度工作计划及长远发展规划;负责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报告等综合性材料;负责文印、档案及调研、信息、宣传工作;负责经费、财务、装备和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目标管理考核及督查督办工作;负责后勤服务和日常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办公物品的采购、保管、分配和维修以及房产、保卫、职工医疗保健等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贯彻执行人事管理制度;负责日常人事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及提前离岗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本局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及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局党建、工会、共青团和妇联工作;负责本局的计划生育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税政法规科:负责流转税、所得税等税种的税政业务;制订有关流转税、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具体办法;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负责金税工程流转税业务的管理及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审批工作;负责增值税等税种的日常稽核和检查工作;负责城市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的财务制度管理工作;负责涉外税收政策的贯彻执行;负责进出口税收的管理工作;负责税收政策法规的调研、宣传、培训及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税务行政复议、诉讼、听证和赔偿等涉税法律事务;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税收征管科:负责税收征管制度和办法的贯彻落实;负责对征管质量进行考核;负责指导个体工商户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负责组织征管软件和除涉及增值税防伪税控以外的税控器具的推广和应用工作;负责社会性协税护税;负责纳税评估的组织实施;负责纳税服务、日常税源基础管理、日常管理性检查工作;负责税务代理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税收计划、会计、统计管理工作;负责具体编制、分配税收计划;负责税源资料的调查和测算,对税收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监控重点税源;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计划征收科:负责税收计划管理、税收会计、统计和信息数据的分析汇总;承担纳税人申报纳税信息的集中处理和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并检查税款入、退库;负责税源资料的调查和测算,进行税收分析,监控管理重点税源;负责对税收票证的管理;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监察室:负责本系统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及税收法律、法规、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本系统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负责本级管理干部信访举报、违法违纪案件和系统内重大案件查处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稽查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本县国税系统的税收检查工作;负责对重点税源企业和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审理、执行工作;组织贯彻税务稽查规章制度,拟定具体实施办法;对所辖纳税户实施一级稽查;负责税收案件举报的受理工作;负责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协调处理涉税司法工作;负责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八)信息中心:负责组织税收管理、综合行政管理等信息系统建设;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建立、管理和维护计算机网络与涉税信息等综合数据库;参与组织应用软件开发和税控器具的推广、应用及技术培训工作。
(九)管理分局:负责对所辖纳税人的分类管理和服务,具体职责是:税务登记管理、发票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认证和交叉稽核的前期工作、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催报催缴,以及个体零散税收的征收管理、税收政策法规的贯彻和日常管理性检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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