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 务 之 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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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水县信用联社
理事长:寇 宁
 
副主任:孟凡群
  主 任:赵 鲁

副主任:李巧云
  监事长:张根柱

 
 
单位地址:泗水县城光明路16号
联系电话:0537----4221008
内设机构:
(一)人事综合部
1、负责全社办公和会议制度的制定,组织全社办公和综合性会议;
2、负责协调各部工作,负责全社工作部署、会议议定事项和领导交办事项的督办、催办工作;
3、负责全社工作总结、意见、领导讲话的综合起草;
4、负责公文处理以及印鉴、档案管理;
5、负责县联社企业文化建设;
6、负责综合情况和社务信息反映以及对外宣传工作;
7、负责调研活动的组织协调;
8、负责县联社本部行政经费编制和开支管理;
9、负责来人接待、会议、食宿等服务性工作;
10、负责县联社本部固定资产、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的统一采购和管理;
11、负责县联社本部房产管理和基层营业用房装修改造的规范和实施;
12、负责县联社本部车辆管理、调度、维修等工作;
13、负责县联社本部后勤服务与管理及环境卫生工作;
14、负责全社人事工作有关政策、制度、办公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15、负责全社内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机构管理工作;
16、按权限负责干部考察、考核及员工的聘任、聘用、选拔、调配、考核、奖惩、交流、招录、辞退、退休以及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
17、负责全社的劳动工资计划及劳资情况的统计分析,制定县联社本部资金分配办法;
18、负责全社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障工作;
19、负责编制全社年度员工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20、负责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聘任、考核、管理及推荐工作;
21、负责信访工作的指导,协调处理来信来访工作;
22、负责保密工作的指导,抓好县联社本部的机要保密工作;
23、负责提出电子化建设业务需求,并指导和协调全系统办公自动化、人力资源电子化建设;
24、负责党、团、工、妇工作;
25、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财务会计部(计算机网络支中心)
1、负责制定全社业务经营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底综合经营计划及考核工作;
2、负责全社财务、会计、出纳、联行、结算、储蓄、信通卡等核算制度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并进行指导、检查、监督;
3、负责全社损益、费用等财务计划的编制、下达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社各项业务经营活动计划的统计、编制与下达;
4、按权限负责全社固定资产购建计划的审批,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负责全社产权界定、价值重估和产权登记;
5、负责全社会计核算和会计科目使用的检查、监督、管理和查处账款差错;
6、负责全社各种有价单证和账表凭证的统一印刷、分发、管理,做好人民币反假币宣传工作和会计业务印章及结算、出纳机具的管理;
7、负责全社呆账、坏账准备金的管理;
8、负责具联社本部行政管理费用预算审批及费用开支的审查工作;
9、负责全社财务信息的搜集、整理,定期进行财务分析;
10、负责组织实施上级主管部门电子化建设规划,负责提出电子化建设业务需求,并指导和协调全社财务会计电子化工作;
11、负责信通卡业务的推广、管理和核算工作;
12、负责全社电子化设备的招标、管理及维护管理工作;
13、负责全社计算机管理制度、办法、规程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14、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业务管理部
1、负责全社存款、正常贷款的新增贷款的管理工作;
2、负责制定全社业务经营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综合经营计划;
3、负责全社信贷计划、资金营运计划、现金计划的制定、调整和组织实施;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测、考评;
4、负责全社信贷资金劳动管理和资金头寸调度;
5、负责全社各项业务活动的统计、收集、整理、分析并反馈业务经营及有关经济、金融信息;
6、负责全社货币市场和票据业务和管理工作;
7、负责全社利率管理;
8、负责全社目标管理考评工作;
9、负责全社客户的统一授信管理;
10、负责制定全社客户信和等级评定办法,并组织实施,统一对外公布客户的信用等级;
11、负责对全社客户贷款申请进行审查备案并提交审贷委员会审批;
12、负责全社各项业务经营活动的统计报表与统计分析;
13、负责相关经济信息、金融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反馈;
14、负责提出电子化建设业务需求,并指导和协调全社资金计划电子化工作;
15、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市场拓展部(客户服务中心)
1、负责全社新业务计划的制定、组织实施及监测;
2、负责全社新业务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及实施细则的制定,并进行检查指导,对违规问题进行纠正和处理;
3、负责相关经济信息、金融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反馈;
4、负责客户信息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建立和维护全社共享的客户资料信息发布平台。
5、负责客户资源市场的培育、开发和争取;
6、负责调查研究客户需求,开展全社业务产品的市场营销、管理工作;
7、负责全社个人信通卡的营销;
8、负责全社债券柜台交易、开放式投资基金销售等代理业务、代保管业务及个人理财业务的管理;负责全社国债承销、兑付业务的管理;
9、负责业务咨询、业务宣传、客户投诉及解答工作;
10、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资产管理部
1、负责全社不良贷款、抵债资产管理制度、办法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2、负责全社不良资产清收盘活计划的编制,并组织实施和监测;
3、负责全社“两呆”贷款清收盘活工作的管理;
4、负责全社金融债权维护、资产保全的指导、协调工作;
5、负责全社以资抵债资产接收、管理和处置工作;
6、负责全社有关抵贷资产和不良贷款的诉讼工作;
7、负责全社呆账贷款的审查和核销工作;
8、负责提出电子化建设业务需求,并指导和协调全社资产管理电子化工作;
9、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稽核保卫部
1、负责全社稽核工作制度、办法的制定及组织实施;
2、负责全社稽核工作计划的制定,督促、检查完成情况,并组织指导全社常规现场稽核工作;
3、负责全社经营活动的稽核监督,实施稽核处罚和复议;
4、负责全社经营目标考评工作;
5、按权限负责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离任稽核及计算机银行业务稽核工作;
6、负责全社内部控制情况的综合评价;
7、负责监督稽核各职能部门自律管理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
8、负责全社守库、押运工作;
9、贯彻落实治安保卫工作法规、制度的检查、指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搞好与业务主管部门的工作协调,预防刑事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10、负责全社刑事案件、诈骗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管理,协助公安本部查处刑事案件、治安灾害事故;
11、负责组织开展经营性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指导、督促全社查处违反治安保卫制度规定的行为,审理由县联社决定奖、惩的治安保卫事项;
12、负责全社经济民警(保安人员)的教育、训练与管理工作;
13、负责全社库房、枪支弹药、押运车辆及安全设施的管理,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全社安全保卫工作;
14、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和全社的有关法律事务;
15、负责提出电子化建设业务需求,并指导和协调全社稽核、保卫电子化工作;
16、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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