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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水县盐务局
   局  长:顾兴月   副局长:吕传旺   副局长:赵 浩     副局长:绪正涛    
单位地址:泗城济河路西
电 话:0537--4260889 0537--4263256
行政职能:
泗水县盐务局(泗水盐业公司)是泗水县人民政府的盐业行政主管机构和盐业行政执法主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盐业行业管理、盐政执法和食盐专营的行政管理工作;依法从事本行政区域内的盐资源开发、利用和盐产品生产、加工、储运、批发经营业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单位日常工作;负责文秘、机要、保密、档案、信息、提案、宣传、督办、接待及综合会议组织安排,综合性文稿的起草等工作;组织开展调查研究,负责企业发展规划的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负责企业经营目标责任书的制定,检查和考核兑现工作;负责企业改革、改制和加强管理工作;负责企业的房屋管理及维修,办公用品的管理,职工福利,安全保卫,车辆管理等工作。
(二)人事劳资科:负责内设机构的人员编制管理工作;负责贯彻、实施人事、劳动工资的有关政策和制度;负责本企业的人事和劳动工资管理、人员调配、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职工的社会保险和退离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办理局党支部日常工作;负责党建、思想政治工作、企业政研会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纪检、监察、信访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女及计划生育工作。
(三)财务科: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税收、财务、会计法规、制度,同时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本企业的会计核算、财务分析和财务报表的编制、汇总和上报;负责企业的销售经营情况及年、月报统计工作;负责各项资金的筹措、管理工作;负责财务预算(计划)、决算工作;负责企业资产管理及国有资产的登记、年检工作;参与企业经营承包指标制定及完成情况的考核和经济合同审查工作;负责各类盐的统一结算工作;负责工商税务登记、年检、盐价管理及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审计工作法规、制度;负责制定内部审计规章制度;组织实施企业内部审计工作,配合县审计局及市局对企业的审计工作;负责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四)专营科: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盐专营的法规、政策;负责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的宣传;落实省、市局及市政府下达的食盐指令性计划;负责企业食盐计划的编制和月、季度计划的审报工作;负责本县碘盐的普及及供应工作;参与各类盐的统一结算工作;负责本企业食盐批发许可证的年检申报,食盐零售许可证的登记、发放、管理和运输准运证、调拨单的使用和管理工作;负责食盐的经营信息统计工作;负责食盐计划落实情况调度、综合、分析;负责盐协会、盐学会的管理工作;负责盐业市场情况的调查、预测和规范盐业市场秩序工作。
(五)盐政稽查大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盐业法规、政策;负责行业规范性文件的备案、登记管理和落实检查工作;负责本县市区的盐政管理,组织开展盐政执法,依法查处私盐违法案件,负责与政府、公安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组织联合执法,对重大盐业违法案件及时向市局报告,并按有关法规规定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受理政府职能部门移交的盐业违法案件,建立盐政执法档案,统计汇总查处私盐案件查处情况,定期上报市局,罚没,款物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上交财政;规范企业盐业经营行为;负责制定盐政稽查工作制度和盐业市场治理整顿工作方案、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盐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及执法证件的申领工作。
(六)盐业供应站
1、城关站:负责城关、金庄两个乡镇的食盐供应和盐业市场管理工作;
2、柘沟站:负责柘沟、杨柳、中册、高峪四个乡镇的食盐供应和盐业市场管理工作;
3、泗张站:负责泗张、苗馆、圣水峪三个乡镇的食盐供应和盐业市场管理工作;
4、泉林站:负责泉林、星村、大黄沟三个乡镇的食盐供应和盐业市场管理工作;
5、工业盐供应站:负责全县范围内的工业用盐、酿造、腌制、食品加工用盐的供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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