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地址:泗水县城人民路1号
联系电话:4222462
主要职责
一、做好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县政府成员会议、县政府召开的其它会议的会务组织工作,并负责纪要和会议的贯彻落实。
二、组织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和政府领导重要讲话材料,草拟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公文,组织编发《泗水政报》、《泗水政务信息》,批转和转发县政府各部门及各乡镇(街道)的公文。
三、组织跟随和安排县政府领导活动,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事项。
四、及时处理上级各类公文、电报,根据政府领导的批示组织贯彻实施。负责组织参加上级政府和部门召开的各类会议。负责做好县政府办的网络平台和公众信息网建设。管理和使用好县政府印鉴。
五、做好各类调查研究工作,当好政府领导的参谋,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六、做好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乡镇(街道)的联络工作,及时互通情况;协助领导做好有关部门、单位间的协调工作。
七、完成上报信息、政务督查工作;办理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议案、提案和建议。
八、负责做好机要保密、无线电管理工作,负责完成政府机关的后勤保障和安全保卫工作。加强财务管理,管好用好资金,保证机关正常运转。
九、负责管理县政府法制办、外侨办、人防办、史志办的工作。
十、办理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秘书科
1、负责起草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上报下发的文件、电报、信函等。
2、负责各类政务活动情况和信息的综合整理,及时上报信息。
3、负责起草有关会议的领导讲话和电视讲话、汇报材料等。
4、负责县政府组织的县政府全体成员会议、工作会议、部门负责人会议、专题会议的会务工作;重点做好会议通知、会场布置、签到、联络、纪要等工作。
5、负责跟随领导活动,每天按时编发《今日领导活动》,做好情况记录、整理和服务工作。
6、随时掌握经济和社会各方面的动态情况,搞好调查研究,定期综合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7、认真组织编写县政府大事记,协助做好《泗水政报》的编发工作。
8、做好值班接待工作,按时做好每天值班挂牌,负责来人来访接待工作,了解来人意图,及时与有关领导取得联系,并按领导意图妥善处理。
9、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有关文字材料的打印、复印,对打复印材料做好登记备案工作,同时对不该对外透露的文稿内容做好保密工作。
10、负责办公室会议室的管理和使用,做到清洁卫生,设备完好。
11、负责县政府领导及办公室的各种报刊、书信、文件等资料的收集、分发工作。
12、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调研室
1、负责县政府工作报告、县政府全体成员会议报告以及其它重要会议、综合性会议领导讲话材料的起草、修改、把关。
2、根据政府工作中心,瞄准重点、抓住热点、主攻难点、总结亮点,开展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撰写调查报告,为领导提供决策意见和依据。
3、组织协调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政府各部门的调查研究工作,搞好业务指导和培训。
4、协助编印《泗水政报》。
5、负责向市政府报送综合性材料,及时反映县政府工作情况。
6、搞好文字材料的交流、收集和汇总工作。
7、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信息科
1、依据县政府中心工作和上级政府信息工作的要求,研究制定全县政务信息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2、收集、整理、上报政务信息,编印下发《泗水政务信息》和《泗水政务信息特刊》。
3、组织乡镇(街道)和部门信息人员编报信息,建立信息工作网络,并及时反馈信息。
4、围绕政府中心工作结合新闻宣传工作的要求,把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政府决策、行政管理等有关事项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增加政府工作透明度。
5、搞好调查研究,撰写调研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6、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督查室
1、负责对上级政府制定的有关规定、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2、负责对上级政府和本级政府的重大工作部署、重要决策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3、负责对上级和本级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和交办事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4、负责对上级督查部门交办的督查检查事项进行督查。
5、负责对本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需要由政府部门答复的有关建议、议案、提案办理情况进行催办督办。
6、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机要科
1、负责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县政府党组会议、县长碰头会议的会务及纪要工作。
2、负责各类文件的办理、分发、整理、归类、存档工作。
3、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文件的编号、用印、存档工作。
4、负责各类传真电报的办理、收发、存档和电视电话会议会务工作。
5、负责县政府印鉴、县政府办公室印鉴的管理、使用工作。
6、负责电子公文的管理、保密工作。
7、负责机要保密和无线电管理工作。
8、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行政保卫科
负责县政府机关及家属院公用设施的房产、物资等行政事务的管理与监督协调工作;负责办公室的车辆调度、使用和管理工作;负责办公室办公用品的购置、登记、发放、调配和管理工作;负责会议室的正常管理及报刊信件的发送;承担县政府领导及县政府办公室的后勤服务工作;负责编制并实施政府机关各项财务计划、预算;做好办公室所需资金的筹措、管理、调度,保证办公室工作正常运转;负责办理机关工资及办公费、基建经费等的收支,管好国有资产;负责县政府机关卫生和安全保卫工作;办理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七)泗水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1、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工作,并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2、负责审查以县政府名义制定或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承办上级有关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协调解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之间的矛盾及争议。
3、负责对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汇编工作,及时提出废止或修改意见,监督检查法律、法规、规章和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执行情况。
4、负责对县政府所属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和规范管理,对行政执法活动进行指导和协调,纠正或提请县政府纠正行政执法中的错误和其他不合法行为。
5、办理县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受县政府委托参加行政诉讼,并对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政府各部门的复议应诉工作进行指导。
6、负责以县政府名义作出的行政处罚的实施工作。
7、负责政府系统依法行政活动的日常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办理错案责任追究事项。
8、负责对全县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的培训,办理有关执法证件。
9、收集、整理、编发政府法制工作信息,开展调查研究,综合有关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10、受济宁仲裁委员会的委托,具体办理仲裁案件受理、仲裁文书送达、档案管理等程序性事务;办理济宁仲裁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11、办理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泗水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内设二个职能科,代管一个办事处。
①综合科
协助领导组织协调法制办日常政务工作,负责会务、文秘、档案管理工作,承办政府法制宣传培训工作;负责编制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年度制定计划,并组织督促、指导部门实施;审查、修改部门报送县政府审议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起草重要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协调部门之间在制定规范性文件过程中的矛盾和争议;承办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工作;组织研究并汇总上报国家、省、市发送县政府征求意见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的修改意见和建议;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上报备案和清理工作;收集、整理、编发政府法制工作信息,开展调查研究,综合有关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②监督协调科
负责对全县行政执法情况进行监督的日常工作;协调部门之间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产生的矛盾和争议;承办各部门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备案工作,审查其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及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是否相抵触,根据不同情况提出处理意见;代县政府审查须经县政府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负责全县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办理行政执法证件、行政复议应诉人员业务资格证书、行政处罚听证主持人资格证书等证件;代县政府对全县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进行界定和确认;负责政府系统依法行政活动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日常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办理错案责任追究事项;具体承办县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和县政府委托的行政诉讼案件;具体承办县级行政赔偿的有关协调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的统计上报工作;研究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非诉执行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拟定有关配套文件草案和答复意见;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③仲裁办事处
仲裁办事处为济宁仲裁委员会在泗水设立的办事机构,具体办理仲裁案件受理、仲裁文书送达、档案管理等程序性事务;办理济宁仲裁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外事侨务办公室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外方针政策和侨务工作的政策、法规,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外事侨务工作的指示和决定,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研究执行有关外事侨务政策的具体措施;督促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外事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拟订全县外事侨务工作管理意见和规范性文件。
2、负责外事礼宾业务管理和指导工作,协调各部门的外事活动,负责并会同有关部门处理重大涉外事项。
3、统筹协调县级领导的外事活动,审核、承办本县因公临时出国(境)和邀请外国相应人员来访工作;定期综合因公出国和邀请外国人员来访情况,每半年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外事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报告。
4、负责组织接待来访的国宾、党宾和其它重要外宾;接待来县进行公务活动的外国驻华外交人员。
5、管理本县与外国友好城市及其他结好单位的交往活动,办理对外结好的联系、报批手续;指导民间对外交往工作。
6、管理来县采访的外国记者;指导县有关部门或单位做好外国记者采访活动的安排。负责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管理外国专家及出国培训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处理涉及外国人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
7、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和群众性的外事侨务政策和纪律教育;向有关部门提供国际形势、对外政策和重大国际问题的表态口径;会同有关部门审核重要涉外涉侨报道稿件。
8、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国家安全和保密部门监督检查外事纪律及涉外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
9、研究侨务事业的发展规划;调查研究全县侨务工作的情况,建立侨情信息档案,了解掌握海内外侨情。
10、负责华侨、港澳同胞来县定居的安置申报协调工作;做好归侨、侨眷的扶贫救济捐赠工作和港澳同胞在县眷属的有关工作。
11
、负责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归侨和侨眷来信来访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华侨、归侨、侨眷出入境的有关政策等。
12、管理和指导根据侨务工作需要兴办的企事业,为侨资企业搞好服务,努力做好引资引智工作。
13、办理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泗水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1、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实施和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人民防空的方针、政策、法规。
2、根据国家经济和城市发展规划以及国防建设需要,制定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和计划,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总体规划,检查城市总体规划中贯彻落实人民防空要求和建设情况,依法对城市和重点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4、负责按照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权限,审查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依法收缴人防工程建设费,并纳入人防经费预算统筹安排。
5、组织开展人防行政执法工作。
6、组织开展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工作。制定城市防空袭方案、人口疏散计划、建设疏散隐蔽基地;拟定人民防空学习计划、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制定群众防空组织训练计划,抓好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和训练工作。
7、组织管理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制定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规划,组织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的建设和管理。
8、组织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对人民防空工程(包括结合城市建设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建设,实施计划立项、技术审核质量监督和报建审批管理;负责已建的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加固改造和平战结合开发利用,发挥人防工事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9、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制定人民防空宣传教育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普及提高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增强人民群众的防空意识和观念。
10
、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编制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严格按照人民防空财务制度管理和使用经费,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
11、组织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培训人民防空工作人员和技术人员,按照人民防空行业标准化的要求开展工作。
12、组织人民防空干部教育培训。制定人民防空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13、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全县防空工作。
14、战时组织城市人民开展防空袭斗争。在国防动员委员会的领导下,实施城市防空袭方案;协同军事部门组织、指挥人民群众进行防空疏散和隐蔽;组织人民防空专业队伍协同有关部门消除空袭后果,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组织进行人防工事的战时转换。
15、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泗水县人民政府信息中心
1、负责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建设,做好网站信息的收集、整理、制作,并及时更新。
2、负责县政府办公网络平台建设,做好对乡镇(街道)、部门办公网络软件的安装工作。
3、负责网络维护与管理,确保网络安全及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办公网络平台的正常运转。
4、负责县政府各位县长及办公室计算机的管理工作。
5、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