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70831MB2792777F/2020-0933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泗水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 成文日期: | 2020-01-13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关于做好2019年秋季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扶贫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9年秋季雨露计划职业教育
扶贫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
根据省扶贫办《关于做好2019年秋季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扶贫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做好本年度秋季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扶贫项目实施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已脱贫继续享受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以及纳入即时帮扶范围家庭中在校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子女。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等;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
二、补助程序
(一)摸底调查。各镇街组织帮扶责任人、村干部对有子女在校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全部已脱贫继续享受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及纳入即时帮扶范围的贫困家庭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二)资质审核。各镇街扶贫办根据实际摸底情况,参考反馈参考名单(见附件1、2),对学生资质进行审核,确定拟补助学生名单。对符合政策但未在反馈参考名单中的学生,各镇街扶贫办负责通知其本人提出申请和提供学籍证明材料(附件3、4),资格审核后一并纳入补助名单。
以上两项工作务必于2020年1月25日前完成,同时镇街将申请表、学籍证明纸质版,雨露计划项目补助明细表(附件5,须主要领导签字、单位盖章)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至县扶贫办。
(三)信息公示。各镇街对审核通过的拟补助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在贫困家庭所在行政村进行公示,接受村民监督。公示现场拍摄照片(远景、近景各1张,远景可见村名、近景可见内容),各镇街扶贫办留存。公示结束后,县扶贫办对全县补助对象进行公告。公示公告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0天。对群众举报的不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县扶贫办核实后取消其补助资格。
此项工作务必于2020年2月15日前完成。
(四)补助发放。公告无异议后,县级通过支农惠农“一卡(折)通”将补助资金直接发放到贫困家庭。
(五)录入统计。2020年2月29日前,县扶贫办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扶贫项目管理模块”中完成雨露计划项目录入和受益户信息关联。
三、资金安排
2019年秋季雨露计划继续按照每生每学期1500元的补助标准给予支持,资金由县级统筹解决。对各级检查、自查发现的漏补等问题要严肃对待,认真整改,确保补助资金及时发放到贫困家庭。
附件:1、全省中、高职院校和技工院校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学籍信息名单
2、国扶办系统导出2019年秋季学生信息
3、山东省雨露计划项目补助申请表
4、雨露学籍证明模板
5、泗水县2019年秋季雨露计划项目补助明细表
6、雨露计划项目补助对象公告
泗水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附件1:全省中、高职院校和技工院校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学籍信息名单.xlsx
附件2:国扶办系统导出泗水县2019年秋季学生信息.xlsx
来源:泗水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