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70831004526835K/2023-0557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泗水县司法局 | 组配分类: | 专家解读 |
| 成文日期: | 2023-03-22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专家解读】泗政发〔2023〕4号《泗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和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专家】:泗水县司法局法治调研督察科副科长赵荣荣问:为什么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
答: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扫除无效制度约束,释放市场经济活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问: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和修改的原则是什么?
答:我们需要坚持依法实施、因势而变、动态管理、服务发展。规范性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相应修改、废止或者宣布失效:(一)与上位法的规定不一致或者相抵触的;(二)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行政征收等项目或者措施的;(三)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或者有违社会公正公平的;(四)违法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五)主要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位规范性文件已经被宣布失效的,或适用期已过,或调整对象已不存在、调整的法律关系已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已被新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代替的;(六)与国家、省、市现行有关政策的规定不一致、不衔接的;(七)不适应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情况新要求,脱离工作实际的。
问: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和修改之前采取什么举措?
答:组织相关部门单位提报代县政府起草的规范性文件的后评估报告,对施行情况进行客观评价,提出拟保留、拟修改、拟废止、拟宣布失效等意见建议;组织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等,对现行有效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文本进行逐一研究论证,形成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通知的草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最终通过印发通知的形式,公布清理结果,确保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好用、管用、实用,并及时将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通知提报市政府备案。
问: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和修改的依据是什么?
1.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处罚事项的决定》;
2. 《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办法》;
3.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和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问:针对修改的文件,主要审核什么?
制定主体是否合法;是否超越制定机关法定职权;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规定;是否违法设立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事项,是否增加行政许可事项的条件等内容;是否存在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情形;是否存在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作出增加本单位权力或者减少本单位法定职责的情形;是否违反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其他需要进行合法性审核的内容。
政策解读单位:泗水县司法局
解读人:赵荣荣 法治调研督察科副科长
咨询电话:0537-4221408
泗政发〔2023〕4号泗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和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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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解读】泗政发〔2023〕4号 《泗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和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来源:泗水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