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310043320372/2023-059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 组配分类: 专家解读
成文日期: 2023-07-13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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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泗政字〔2023〕64号泗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泗水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3-07-13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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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总工程师王桂芬

问:《创建工作方案》起草背景是什么?

答: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是县委、县政府在“十四五”时期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提出的工作目标,更是奠定泗水今后走绿色高质量发展道路的坚实基础。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不仅仅是一块牌子、一项荣誉,更是一项工作标准高、牵涉范围广、关联程度高的系统工程。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也是真正实现保护与发展双赢的必经之路。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精神,落实国家、省、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部署,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县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问:《创建工作方案》起草要求是什么?

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扎实推进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促进全县经济、社会、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建设美丽、幸福、生态泗水,把泗水县建设成为生态制度健全、空间布局合理、经济生态高效、城乡环境宜居、绿色生活普及、生态文化繁荣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问:《创建工作方案》总体目标是什么?

答:坚守生态发展底线,转变绿色发展方式,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导向,全面落实各项创建工作任务。紧扣37项建设指标,强化联动协同效应,推动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全力补齐环保短板,健全生态文明制度,倡导形成绿色生活方式,促进生态文明理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2023年努力建成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问:《创建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方案分为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实施步骤、保障措施四部分。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

第二部分总体目标:2023年成功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第三部分实施步骤:分为动员部署、创建实施、申报迎查三个阶段。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狠抓措施落实、严格目标考核、强化资金保障、营造舆论氛围。


政策解读单位: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

联系人及电话:王桂芬  0537-425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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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