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31668097287N/2025-059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泗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专家解读
成文日期: 2025-04-30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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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丨山东品誉律师事务所主任司衍明解读《泗水县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

时间:2025-04-30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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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30日,泗水县人民政府印发了《泗水县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泗政办发〔2025〕1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的出台,对我县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提升政府治理效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为进一步宣传好落实好《实施方案》,特邀县政府法律顾问、山东品誉律师事务所主任司衍明对《实施方案》进行详细解读。

泗水县出台《泗水县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重要决策部署的的具体行动。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强调,要强化执法监督,集中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切实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单位涉企执法行为,采取更加审慎柔性执法方式,严禁乱执法、乱检查、乱查封的执法行为。泗水县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为全县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提升监管质效提供了指南。

与上级文件相比,《实施方案》都对涉企行政检查权行使、检查计划备案等方面作了安排部署。但也有不同之处,一是《实施方案》对期限要求更加明确。例如:行政执法机关在入企检查前,要提前3天在“鲁执法”平台备案。二是对检查程序要求更严格。《实施方案》对扫码入企、亮证执法等程序要求更严格。例如:执法人员入企检查应当主动出示执法证件。这些要求能够确保执法程序的规范实施,更好的保障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实施方案》坚持效果导向,严格规范全链条涉企行政检查。一是强调依法行政。规定无法定依据、未经公布的行政检查事项不得实施,不具备法定资格的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实施行政检查。要求严格落实“五个严禁”、“八个不得”,严禁逐利检查,严禁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严禁任性处罚企业,严禁下达检查指标,严禁变相检查,不得以观摩、督导、考察等名义行检查之实。例如,对企业开展的督导、督察等也要通过“鲁执法”平台进行扫码备案。二是严格检查计划实施。明确要求公布年度检查计划,特别是对专项检查要求更加严格,必须经本级政府或垂直管理的上级机关批准同意才能实施。三是推行联合执法。近期对相同企业执法检查的,要求联合检查,特殊情况下必须当日检查的要走绿色通道。

《实施方案》是提升政府治理效能,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有益实践。一是推动政府监管从“粗放式”向“精细化”转型。涉企检查不再是“说走就走”,全程纳入“鲁执法”规范运行,严格落实全省涉企检查“一张网”工作部署,让执法检查在阳光下实施。二是推进执法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明确了执法部门既有执法职责也有普法的职责,根据企业信用度实行差异化的监管模式,对可以说服教育的要优先采取“柔性”手段,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三是让执法检查更加公开透明。除公布检查事项外,方案中也要求了执法机关根据行业特征及违法点,制定指导清单,让企业明白应该怎么做,同时,对收到处罚的企业要求提供给企业修复信用的方式方法,为企业提供更加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实施方案》的出台,体现了泗水县在优化营商环境上的主动作为,对于推动县域经济发展态势持续向好,企业合规经营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下步,将继续优化涉企行政检查清单,加大“柔性执法”模式推广力度,加强涉企检查执法监督,及时回应企业关切问题,逐渐形成更加规范、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文章链接】泗政办发〔2025〕1号泗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泗水县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泗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