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31004336521P/2025-0738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泗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组配分类: 主要负责人解读
成文日期: 2025-05-23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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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解读】泗政办发〔2025〕2号泗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泗水县护林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时间:2025-05-23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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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单位:泗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解 读 人:孔艳菊,泗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泗水县林业保护和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联 系 人:张晋

联系方式:0537-3235688

【访谈文字版】

主持人:大家好,2025年5月23日,泗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泗水县护林员管理办法》,今天我们很高兴邀请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林业保护和发展服务中心孔艳菊主任做客演播室,对该文件进行解读。您好,孔主任。节目开始请您先为我们解读一下办法出台的背景。

孔主任:主持人好,观众朋友们好。为加强护林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调动护林员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护林员职能作用,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乡村护林草(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山东省森林资源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主持人:好的,孔主任。《泗水县护林员管理办法》中所说的的护林员定义是什么呢?

孔主任:护林员是指由县级或者乡镇人民政府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中聘用的,就近对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确定由农民集体使用的林草资源进行管护的专职或者兼职人员。

主持人:孔主任,与上级文件相比,泗水县制定的《管理办法》主要有哪些自己的亮点和特色呢?

孔主任:我县的制定的《管理办法》与上级的文件相比,均以保护林草资源为目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选聘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实行一年一聘制,有公告、审核、公示等规范程序;明确护林员巡护、防火、病虫害监测等核心职责,建立考核、奖惩及续聘解聘机制。

不同之处是《办法》紧密结合我县国家级公益林的实际情况,明确外出务工人员等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聘,且在解聘方面《办法》列出9种取消资格的情形,较《乡村护林(草)员管理办法》多出3种,如未按要求巡林3次及以上、管护区有3处及以上焚烧痕迹等具体情形,在侧重原则性的同时,量化具体标准。此外,我县明确护林员配备原则上100-500亩配备一名护林员,确保林地管护无盲区,在划定管护责任区的基础上规定具体数据。

总的来说,我县的管理办法可以概括为:既对标上级要求,又符合泗水实际,更好地对我县国家级公益林进行管理。

主持人:好的孔主任,如果想要成为一个护林员,要符合哪些要求呢?

孔主任:想要成为一名护林员,需具备坚定的爱国情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有强烈的责任意识与敬业精神。需熟知森林资源管护相关知识,真心热爱护林工作,了解管护区域的林情、山情、村情及民情,能精准掌握林区基本情况。

年龄需满十八周岁,身体健康状况良好,具备适应野外巡林工作的体力与耐力,可高效完成日常巡护任务。在人员聘用时,优先考虑脱贫政策享受人员、低收入群体、复原退伍军人以及具有林业相关背景的人员,确保队伍兼具责任感、专业性与社会公益性。

主持人:孔主任,成为护林员后,需要做什么呢?

孔主任:护林员需切实履行公益林管护责任,全面保障辖区内林草资源安全。日常巡护落实频次要求,防火期实行每日全覆盖巡林,非防火期每周巡护不少于一次,重点对滥砍滥伐林木、违法捕猎野生动物、私挖乱采破坏林地、私搭乱建占用林地等违法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上报”,确保违规行为得到及时处置。

协助管理野外违规用火,一旦发现火情,第一时间向村民委员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并积极参与火情早期处置。扎实做好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工作,将巡查结果及时上报相关部门,为科学防治提供依据。

开展林业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宣传。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涉林案件调查取证工作。同时,严格按照管护协议约定,完成其他林草资源保护管理任务,切实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主持人:那请问孔主任,我县对护林员有什么管理措施?

孔主任:我县对护林员有具体的管理方式,例如在管护区域内,未发生森林火情,在国家级公益林营造、抚育、监测等工作中有突出表现,保护、拯救国家级或省级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有功,能及时制止并上报违法行为,森林资源保护成效显著的护林员,可由村民委员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推荐参与优秀护林员评选。

若护林员未按规定开展巡林,一经发现,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酌情扣除当年部分劳务费;累计发现3次及以上的,取消护林员资格。此外,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同样取消护林员资格:一是以权谋私、监守自盗、弄虚作假的;二是在国家级公益林地范围内累计发现3次及以上焚烧痕迹的;三是每年发生3次及以上森林火情或1次及以上森林火灾的;四是对偷挖盗采、滥砍滥伐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未及时上报,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五是不配合林业部门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疫情监测,或发生较重林木病虫害未及时报告,导致国家级公益林重大损失的;六是身体无法适应巡林工作或受到司法机关处罚的。

主持人:那咱们《泗水县护林员管理办法》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呢?

孔主任:《泗水县护林员管理办法》自2025年5月23日发布之日开始实施,有效期五年,至2030年5月22日。

主持人:感谢孔主任全面、详细的政策解读!感谢各位的关注!观众朋友们,《泗水县护林员管理办法》的详细内容您可以在泗水县政府门户网站搜索文件名自行下载查看,这期节目就到这里,感谢孔主任做客我们演播室,接受我们的采访,观众朋友,再见。

泗政办发〔2025〕2号泗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泗水县护林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泗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